浏览次数:1364 作者: 南谯区政协办 信息来源: 南谯政协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9-22 |
张艳委员:关于在小学开设游泳课的建议。当前社会和学校对于安全问题已经非常重视,但常态化的安全教育仅仅停留在理论方面,尤其是溺水安全的教育,仅仅是停留在让学生观看视频、签署告知书等层面。每年夏天都要开展防溺水教育、防溺水大家访、短信提醒等,不定期的电话回访,已经到了让家长都不愿意假期接老师电话的地步,但仍然阻止不了意外的发生!由此可见,一味的限制学生远离水域是不够的,还应该增强孩子自身的游泳技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在意外来临时获得自救。目前,滁州市的小学大部分都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的条件,但滁州市有很多体育健身场所,内都设有室内游泳馆。
建议:
1.与相关游泳场所签订游泳培训协议,由教育部门统一支付费用,游泳馆承接学校游泳课程;
2.游泳训练课程可与体育课程对接,分时间段、分年级、分班级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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