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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2023年第51期
浏览次数:1248  作者: 南谯区政协办  信息来源: 南谯政协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0-23

        冯龙龙委员:关于在乡村商店不定期开展商品检查的建议。南谯区地域较大,乡村分布较广,大量小超市、小卖店较多,规模参差不齐,部分经营者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不注重进货渠道,导致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侵犯了他方商标权等,一方面损害了消费者和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还要承担大额的赔偿责任。通过网络查询和向部分律师事务所、法院了解,近年来,时常有大品牌公司向法院起诉我区乡村商店,就乡村商店销售诸如假冒品牌的洗手液、洗衣液、卫生用品等日用品侵权一事索要赔偿。乡村商店经营者只有通过调解或判决,赔偿数千元甚至数万元不等损失。

        通过了解,很多小商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主要原因是进货渠道问题,比如一些小型货车将商品直接送到店内推销或免费试用,这些经营者缺乏辨别能力和法律保护意识,不清楚销售的产品是否侵权、是否正规,甚至一些过期商品出售,原告方(职业打假人)通过下乡随机摸排,发现假冒商品后采取购买、公证等方式锁定证据,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建议:

        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不定期下乡检查、宣讲法律法规的方式,告知经营者选择正规的进货渠道并保留进货单据,让他们能够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商标权的危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诫、及时改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不知者有过的情形发生,既保护了消费者权益,又打击了侵犯商标权的违法行为,也避免了一些原本经济困难的商店承担高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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