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 2010年第三期
社情民意 2010年第三期
浏览次数:1470 发布时间:201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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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俊林委员反映:2010年滁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滁州市社会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10]18号)文件明确表示:“积极争取我市凤阳县、南谯区列入全国第二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区劳动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在认真调研、统筹测算各项数据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新农保方案,并主动与市局、省厅汇报我区新农保工作开展情况及我区的区情,正在积极申报2011年全国试点县。如果南谯区能够进入国家试点县盘子,按照目前全区60岁周岁以上农业户口的老人3.638万人,按照中央财政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测算,仅此一项中央财政一年将支付南谯区2401万元,群众所得实惠不可估量。
挤入新农保试点县是一项利区惠民的好事,单靠劳动保障部门的努力显得力度不够,建议区领导尽快采取措施,积极向省政府和省厅汇报我区的情况及我区新农保方案,尽早将我区纳入国家新农保试点县。
谭启清、黄丽委员反映:近年来,我区的小城镇建设对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小城镇的建设与管理仍存在着小城镇建设速度缓慢,管理水平低。其原因除财力因素外,主要是没有引起各级领导足够的重视。为此建议:一是切实把小城镇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抓不放,认识上要提高,形成抓小城镇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按照新修编的小城镇建设规划,自筹资金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加快小城镇的硬件建设。三是要在机制的建立上下功夫,特别是在长效机制的建立上突破,形成管理、督查、考核机制的相互衔接,推进城镇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通过努力,使我区的小城镇达到力诫铺摊,追求精致,美化亮化,宜人宜居的目标。
刘照新委员反映:大柳镇街道位于滁定路上,小学就在路边,幼儿园的出口也在路边,且同镇政府正好隔着滁定路,平时出入政府办事的人员、车辆也比较多,这就要求尤其要注意交通安全。建议有关部门,可否在小学大门前或者政府大门前同幼儿园出口的马路上设置斑马线,以提醒来往的车辆减速,同时也给学生以交通安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王文燕委员反映:大王办事处林楼村民组原电站,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管理房损毁严重,已经报废。原有设备年久失修,不能使用。该电站一直以来都是林楼村的主要水利配套设施。灌溉面积涉及三个村民组,农田近八百为。自电站报废迄今,群众只能依靠自家的拖拉机、小水泵抽水。有的农户接水管动辄要几百米。夏种季节,农田及道路上水管交错,既影响交通,对农户来说又是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更容易造成矛盾纠纷。为此,村组干部及群众希望在电站原址上重建一座电站,但由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远远不能满足电站建设需要,希望水利部门予以关注。
陈殿元委员反映:近年来,我区的殡改工作进展顺利,火化率连续三年达到了100%,但全区殡葬改革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仍然存在私自毁林建墓、滥建公墓和乱埋乱葬、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的问题;部门配合不够,一些单位和个人把殡改工作看作只是民政部门的事,不问不管,遇事相互推诿;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殡葬用品市场管理混乱,殡葬环境令人堪忧。殡改工作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面广而复杂,工作量大,仅靠民政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强化综合治理。因此建议区政府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理推动殡改工作健康发展。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无证经营丧葬用品的门店;公安、交警部门要对违规操办的送葬车队进行查处,同时对违规经营殡仪运输业务的车辆进行取缔;卫生部门要加大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尸体流入社会;城管部门要对乱搭灵棚进行大力整治;国土部门要对违规墓葬用地进行清理,对公益怀公墓建设大开绿灯。
大王办政协联络组反映:我区是农业大区,为实现我区提出的“工业强区、农业稳区、科教兴区、招商立区、东向发展”战略,根据部分镇办的实际情况,各镇办的农技、农机、水利干部严重缺乏,希望尽快稳定、配好、配齐镇办的农业技术干部。
区政协港澳台专委反映:近年来,在我区农村兴起了所谓丧事办理一条龙的服务,除了帮丧主家办理正常的丧事外,主要就是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播放流行歌曲和进行亲属点歌。甚至到深夜还进行庸俗表演。一家办丧事,众邻受扰乱,群众若不堪言。群众的生产、生活、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希望基层组织和民政部门出来管一管,规范他们的行为,规范他们的服务,以还群众一个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