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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2015年第2期(总第45期)
社情民意2015年第2期(总第45期)
浏览次数:2343  作者: 南谯区政协办  信息来源: 南谯政协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07

  

委员反映:实施信息惠民工程

近年来,我区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性强,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相对短缺,直接影响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就是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休人员认证、社保、计生和廉租房等有关信息,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发送给群众,提高群众对各项政策的知情度,同时也能节约基层工作人员精力,使之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建议:区社保、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服务等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将政府各项惠民政策通过信息群等方式发给各类需要服务的人群,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积极推动作用。

委员反映:政务新区应适当增加停车位

区政府搬到乌衣后,很多机关工作人员为了上下班方便,纷纷购买私家车,政务中心因此存在大量私家车。目前,几乎每天都能看见政务中心增加没上牌照的新车。此外,因为区政府远离城区,来办事的群众大多也都开着车,现在政务中心已有的停车位已经满足不了停车需求,车主只能把车停在道路的两边,这样既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区政府形象。加之国家对于公车改革的实施,意味着更多的机关工作人员将购买私家车。随着车改的到来,车位紧张的问题将会显得更加突出。

建议:1、区政府切实把规划建设停车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安排相关部门超前规划,加快推进建设;2、规划建设力求尽可能节约土地,在不破坏政务中心景观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土地使用率;3、停车位建设应从人性化角度,在车位之间种植树木,或者在适当的位置给停车位上搭建雨棚,既可为车辆遮挡阳光照射和风吹雨打,也能起到美观作用。

 

委员反映:安置房建设模式应实行多元化。

近年来,随着土地征用、城市建设及一些老、旧小区改造等需要,我区出现了大量的征迁和安置房建设任务。此外,为保障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区政府还承担着保障房、廉租房建设任务。市、区两级对安置房建设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建设,从土地的征用、施工单位选定、设计、验收等均由政府出资、出人建设;另一种是政府在确定了安置房建设地点和建设模式后,政府分批付款。这两种安置房建设方式都占用了政府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受大环境影响,南谯辖区内还存在着大量空置未售的商品房,也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了南谯经济健康发展。安置房建设走多元化的道路,特别是由建改买,符合改革方向,符合市场经济下优化资源配置,也符合中央政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精神。 

建议:相关部门充分调研,拿出一套规范的操作规程后,在原有安置房建设模式上增加以买代建的方式,即由政府公开招标,在已建好的商品房中,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手中购买商品房,转化为安置房,这样既可以加快我区商品房存量的消化,也可以将政府从具体的安置房建设中抽出更多人力、物力。

 

腰铺镇全体政协委员反映:尽快解决新村群众吃上自来水问题。

腰铺镇范桥村有两个新农村规划点,分别是联合新村和大力树新村,共有住户500多户人家,两个新村道路、下水道、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基本完成,却没有接通自来水。滁州市第三自来水厂距离两个新村很近,接通条件成熟,村委会也已经报区水利部门引水工程处,但因范桥村经济困难,而开户费、材料费等预算出来的接入费用较高,村委会和群众均无力承担,至今没有接通自来水,群众反响强烈。

建议:区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为腰铺镇范桥村联合、大力树两个新农村居民点接通自来水,解决新村群众吃水困难问题。

乌衣镇全体政协委员反映:加大乌衣镇三岔路的交通整治。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乌衣镇车辆增长很快,而老集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造成乌衣镇三岔路交通混乱,车多路窄,占道经营,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信号,随意穿行路口,公交上下客流集中在三岔路等现象严重。

建议:1、集中整治该路段占道经营问题,引导摊贩进入专门市场经营,实行统一管理;2、加强交通法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交通安全的自觉意识;3、加强三岔路红绿灯交通管制,对违规行为坚决从严处罚;4、加强私家车停放管理,三岔路小广场及交通要道不准随意停放;5、将公交站台设置要远离三岔路,减少交通拥堵。

 

委员反映:切实保护大柳镇旅游生态环境。

近年来,大柳镇充分利用皇甫山国家森林公园、金山文化旅游度假村、金甲溪森林漂流公园、上张万亩草原等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取得了良好成绩。柳曲路(大柳—曲亭—皇甫山)是通往大柳镇各旅游景点的主干道,公路两边郁郁葱葱、绿树成荫,形成了一道亮丽的自然风景。为了保护这条绿色通道,镇政府每年投入大量的资金对道路沿线的卫生及两旁的树木进行管护。但在2014年的“十一”黄金周期间,很多游客反映,在柳曲路23公里处的公路两侧树木大部分被采伐,破坏了自然景观。镇党委、政府为此多次与大柳林场(隶属于沙河林业总场)就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进行协商,有些方面仍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大柳镇属于水源保护区,不能发展工业,发展经济带动地方致富,唯有依托生态农业及旅游业。

      建议:区委、区政府及区林业部门协调市林业局及沙河林业总场,采伐树木时避开旅游干线,还一片绿色空间,为大柳镇营造一个优雅、舒适的旅游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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